作废路灯及灯杆转让公告

SUCCESS CASE
作废路灯及灯杆转让公告

首页 > 成功案例

作废路灯及灯杆转让公告

时间:2023-12-23 03:05:28   作者: 成功案例

  受托付,我中心定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乐山市中区嘉州大路258号国资大厦三楼买卖大厅对“322套作废路灯及灯杆”(下称标的)进行揭露转让。

  1、标的称号:322套作废路灯及灯杆。2、 标 的 情 况 : 标 的 型 号LSZM-D009-4,双头四火灯组,每套重约176公斤。3、转让起价:人民币6.8万元。二、转让方法:揭露竞价或协议转让。三、报名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境内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用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安排。2、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四、公告期限、报名时刻1、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4时。

  2、若在公告期内未搜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期主动顺延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和买卖会时刻相应顺延],持续搜集意向受让方,延伸期内本公告内容不变。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现,有意受让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向我中心提出受让请求,提交有关的材料,并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后,处理报名登记手续。概况见《买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