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城新区(CC09)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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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新区(CC09)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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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新区(CC09)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意见征集

   时间:2024-02-14 20:29:45   作者: 行业新闻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设计,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市慈城新区(CC09)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该规划方案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8月12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通讯地址:宁波市慈城镇宁慈西路1428号宁波市规划局江北慈城分局邮编:31503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设计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趋势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本次规划的慈城新区位于宁波市慈城镇南部,东至狮子山,西到中横河,北到慈江,南至北外环线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设计(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规划确定慈城新区的功能定位为:依托慈城老城历史背景和文化旅游产业、凭借杭州湾大通道成为宁波大都市圈通往上海的西北门户;以高品质郊区居住功能为主,集文化产业、商务办公、度假休闲、娱乐旅游、商业零售、行政服务、商贸园区功能为一体,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江南水乡生态中心城镇。

  (2)生活舒适惬意、服务设施完备、具有浓厚文化内涵的高质量居住环境;同时也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商业、行政和零售业基地。

  (3)独特的新兴江南水镇以及拥有高品质环境的可持续居住发展的新型绿色生态城镇。

  本区规划人口按53000人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57.97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55.58公顷和外围其它用地面积6.78公顷),占总用地的88.06%,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86.40平方米。

  本规划区的规划结构以“一廊、两轴、两湖”作为主体框架,并衍生形成多个不同主题的功能组团。

  一廊:沿管山河形成慈城“历史背景和文化与景观传承走廊”。北端承接旧城护城河与慈江,中部穿越慈城新区,南端通过姚江与京杭大运河相连,成为慈城新区的一道“流动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与大都市”风景,以及城市发展和公共开放空间的均衡轴。

  两轴:由旧城南北向中轴线解放路的意象延伸“市民轴”和东西向商业轴组成。两轴同时是承续老城街道格网布局的母体骨架。

  两湖:由市民轴南端的“中心湖”和商业轴东端依托狮子山的“狮山湖”组成。慈城新区水网以两湖为母体向周围环境“溅散”,形成江南水镇开放空间体系骨架。

  混合使用核心区:慈城新区混合使用核心区是慈城新区重要公共设施的聚集区域,是以商务、商业和零售为主的功能区。

  混合使用门户区:一类是位于慈城新区北入口,保黎南路以西,延续南北向“市民轴”的意象,是核心区的前景区域,以行政办公、体育休闲为基本功能。另一类是位于新区轻轨站周围,是东西向商业轴的起点,以商业、商务为主要功能。

  文化度假休闲区:位于中心湖滨北部,沿东西向商业轴向狮山湖方向布置,同时沿管山河两岸适度延伸。

  混合使用居住区:依托东西向商业轴,底层以休闲零售业功能为主,上层容纳居住功能。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控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慈城新区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CC09-01至CC09-06。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有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327.96万平方米,全部为新建的建设容量。在建设过程中,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规划居住用地共192.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12%,人均居住用地36.25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90.62公顷,幼托用地1.38公顷。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6个居住社区,每个社区分别为6500~11500人不等。

  居住用地开发一定要遵循本规划提出的可持续性发展生态保护要求,同时应根据区块开发成本不同和市场变化,参照城市设计导则,合理确定建筑体量形式和高度的分布。

  商住混合用地是以一定的比例分配居住和商业办公功能的用地。一方面规模较大的混合用地仍可依实际需要继续划分居住用地和商业办公用地;另一方面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用地,以服务式公寓混合商业办公于同一地块内,一般底层以休闲零售业功能为主,上层容纳居住功能,按各功能需求比例分配面积。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15.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35%,主要位于东西向商业轴上,此外保黎南路和慈孝南路的北入口也布置有少量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8.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30%,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45平方米。主要集中于市民轴和商业轴两条轴线公顷,中小学用地14.16公顷,体育设施用地面积3.8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5.27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4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28%,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7平方米。

  产业用地(商贸园区)以中小型商务办公、文化、传媒、设计等创意产业和物流贸易为主,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与一类工业用地的混合。规划产业用地11.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0%。

  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水域。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慈城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由两大部分所组成:一是为整个慈城镇域以至宁波大都市圈服务的商务、商业、零售、金融、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度假设施,二是为新区居民服务的各类生活服务设施。这两部分既相对独立又相互重叠。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镇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最重要的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等八项设施。

  街道/镇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8.9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25%。规划中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0.30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8.69公顷。

  规划以“两湖”为母体,以“管山河历史背景和文化与景观传承走廊”为纽带,以基地南、北、西部防护绿带和东部狮子山为绿面,形成层次分明而又相呼应的开放空间网络系统。

  公园绿地最重要的包含沿管山河设置15米-50米宽的休闲健身绿化带,慈江西街北侧设计以运动为主题的体育健身绿化带,沿中心湖周围的文化休闲绿化带,以及沿狮山湖岸线的休闲景观绿化带。另外沿内部水网设置不小于5米的景观绿化带。

  防护绿地最重要的包含北侧沿余北快速路的防护绿带、沿慈浦路的防护绿带以及沿输油管的防护绿带。

  外部河道主要有管山河,最小控制宽度为40米;中横河最小控制宽度为25米。

  内部水系最重要的包含中心湖、狮山湖水道和地表雨水收集系统,如各类内部水道(水渠)、生态绿水带、人工湿地等。

  由开放空间、水系、步行体系、自行车道以及其他硬质和软质景观组成的网络在设计中得以体现。沿街的景观走廊将贯穿湖光、山色的自然美景。公共用地将形成一个绿色的网络,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多样化开放空间及区域。结合雨水收集体系而设计的景观体系和河畔公园应具有本土特色,同时满足增强审美的功能要求。釆用具有可渗透特性的硬质铺地。

  公共开放空间的位置应与城市的主要商业区及行政区相联系,其尺度应与建筑物相协调。较高的建筑物应位于基地转角,从而为每一个街区内提供一个中心性的公共开放空间。

  中心湖的功能能看作是整个慈城新区的心脏和肺。开放空间以及水体都于此发源和生长。它就像一个“生态洗涤槽”,从城市流出的水经过处理和净化,在此集取并重新分流出去。

  管山河是开放空间的设计中最主要的自然风光组成部分。河滨园林景观地带提供了开放空间之间通畅连续的联系,作为野生动物保护、景观视觉、防涝体系以及休闲娱乐资源的河边公园地带,其设计处理是城市生态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规划中明确了用以连接各个街区的道路之间的清晰的等级关系。多样的道路格网为慈城新区提供了公共开放空间。

  慈城新城北侧为萧角铁路、杭甬客运专线和规划的余北快速路,西南和东侧为已经通车的杭州湾大通道和绕城高速。规划的城市轨道四号线从慈城新区沿慈孝南路南北向穿过,本区域内为高架线 内部道路系统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4号线号线是由慈城新城至东钱湖,沿慈孝南路经过本区域,在本区域内设置慈城新城站。本规划区范围内轨道线) 停车场(车库)

  本规划布设了7个以及1处公共停车带。其中4个地面公共停车场,3个为结合建筑的地下车库,1个为狮山湖西侧沿湖绿地内集合绿化景观设置的停车带,共提供停车位621个。另外在支路中设置路侧停车带。

  本规划中,沿慈孝南路和慈江东街交叉口东北角布置一个加油站,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

  规划布设2个公交首末站,一处位于慈浦路与慈水西街交叉口东北角,面积为2500平方米;一处位于轨道四号线慈城新城站西侧,面积为3272平米。

  一般道路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P采用1年一遇,初始汇流时间采用10~15分钟,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6,立交段设计重现期P采用3年一遇,计算采用宁波市暴雨强度公式:i=(20.239+15.539lgP)/(t+13.132)0.808(毫米/分)。

  本区污水经北外环路干管,排向中心城的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过绿地渗透系统,将初期雨水净化,回流至河道,作为河道景观用水。

  规划在区域内设置二座雨水强排泵站,西侧一座,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东侧一座,泵站结合闸门建设。

  规划本区供电主要依托本区西北侧现状110KV慈城变、本区西侧规划110KV慈一变。

  本区电网等级采用110KV/10KV/380V三级,10KV配网采用环状结构,采用电力排管埋地敷设形式。

  本区域管网为中低压二级管网供气,采用区域调压和箱式调式相结合的调压方式。

  本规划区垃圾依托区内规划垃圾中转站,区内垃圾经收集后通过垃圾中转站转运至枫林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本规划区内的医疗卫生垃圾等特种垃圾统一运至北仑医疗废物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区共设置公厕17处。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新建公厕按二类及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准建造,一类公厕远期应达到60%以上。

  南北向道路:东侧布置电力管、给水管、雨水管,西侧布置燃气管、电信管、污水管。

  东西向道路:北侧布置电力管、给水管、雨水管,南侧布置燃气管、电信管、污水管。

  各类管线一般均采用埋地敷设,管道交叉时一般都会采用小管让大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压力管让非压力管的原则

  建立小区域围圩,防止客水进入区内。以管山河为界,分为东、西二片,结合道路、山体,采用路堤合一方式,形成围合,路面(堤顶)标高以50年一遇洪水位3.13米为标准,设超高后,确定为3.43米。结合雨水排放,建立强排体系,以保证汛期圩区雨水外排。

  本区管山河及区外的中横河均为排洪河道,根据流域防洪计划要求,管山河最小控制宽度为40米,河床底标高-1.87米,桥梁底标高控制在3.43米。中横河最小控制宽度为25米,河床底标高-1.37~-1.87米,桥梁底标高控制在3.13米。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依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要应按国家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对现有居住小区不能通行车辆的道路,要结合旧城改造,根据详细情况逐步改善道路网,使之符合消防通道要求。

  (1)本区内有昌化-庆元断裂带通过,按地震动参数0.05g(Ⅵ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一定要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做抗震设防,学校提高一级设防。

  对城市中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机构所在地,一定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新建民用建筑和人流集散较多的建筑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修建具有一定防护能力、平战两用的地下工程。

  按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设置警报设施,规划内区结合地块开发新建警报设施9处,警报设施服务半径未及区域结合周边地块,规划设置2处集结点。

  对于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