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灯杆应用背景:江西上饶市的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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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路灯杆应用背景:江西上饶市的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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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路灯杆应用背景:江西上饶市的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路灯杆应用背景:江西上饶市的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24-01-06 14:14:09   作者: 解决方案


  近年来,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准不断提升,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放利用力度逐步加大,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生态宜居等领域的智慧化建设快速推进。目前,上饶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既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也迎来难得发展机遇。为进一步规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集约化全链条管理,提高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智慧城市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建设智慧城市是在“互联网+”即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兴起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城市管理、加快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文件精神,为开展“智慧上饶”建设,将集约、低碳、生态、智慧等先进理念融合到我市城镇化建设中,拉动我市城市智慧化经济的高速增长。

  制定“智慧上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市场需求和创新为动力,快速推进大数据产业基地、智慧应用体系和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融合,将上饶打造成江西乃至华东地区智慧城市管理和应用的典范。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围绕建设“智慧上饶”的发展的策略,科学、系统、高标准规划“智慧上饶”顶层架构,以上饶市信息化现实基础为起点,有计划、分层次地精确、协调推进信息化新建、扩建和整合深化。(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营,分步实施,力求实效”的建设原则。以政府投入为辅,市场运作为主。远景规划、需求清单、项目设计等由政府主导,项目建设和维护运营管理环节等以市场运作为主,尽量做到花钱买服务、不花钱养人。(三)整合资源,协作共享。注重量力而行、有序发展,要整合全市现有资源,实现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系统相互连通,走集约、高效、安全、规范的信息化发展道路。(四)应用为先,示范引导。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方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先易后难,突出应用为先,做到示范先行、经验推广、均衡发展、循序渐进。(五)横纵互联,兼容互认。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要做到上与省,下与市、县、乡镇等各方面的联通对接、兼容互认,做到兼容性和拓展性,防止排他性和排异性。

  三、总体目标按照“发展升级、管理创新、服务优化、品质提升”的战略目标,通过三到五年时间,运用先进的技术,整合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全方面推进智慧城市规划建设,构筑智能、宜居、宜业、宜游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小康上饶、和谐上饶、幸福上饶”更突出。至2020年主要目标是:--建设先进的智慧城市信息网络设施。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光网城市、无线网络覆盖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智慧城市建设,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行业占GDP比重大幅度提高,大数据产业进一步形成。--市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出行、就医、文化娱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信息化水平和城镇和乡村居民的幸福指数普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企业和居民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依托智慧应用体系,城市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叁仟智慧城市科技结合智慧上饶的规划建设,利用智慧灯杆为智慧上饶建设的载体,充分的利用智慧灯杆上城市照明、视频监控、城市大气监测、新能源充电、无线城市、多媒体信息发布、城市广播、紧急求救等,在智慧灯杆选型上叁仟智慧城市科技也充分结合当地的使用环境,选择符合实地场景的智慧灯杆造型,可所谓量身定制针对城市文化特点的外观风格。

  上饶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集约化管理办法,2020年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为逐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57号)、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饶府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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